播报 | 财政部: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住建部:建企资质对建造师人数具有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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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49号)、《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
两份《通知》要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各部门要指导本部门预算单位、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本地区预算单位按照“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 “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鼓励预算单位(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 “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国务院: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
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意见》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地区,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力量配备。
住建部:建企资质对建造师人数具有硬性要求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企业资质对建造师人数具有硬性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取得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等。
农业农村部:通过购买服务支持乡村民宿发展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发〔2022〕1号)。
《实施意见》明确,要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三大产业,充分彰显乡村在食品保障、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和价值。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定点采购等方式,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两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设乡村振兴互联网平台
日前,从民政部网站获悉,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号)。
《通知》提出,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精准对接脱贫地区人民群众帮扶需求,逐步向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接续引导社会组织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通知》明确,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乡村振兴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设、加强共享合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平台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内蒙古:不得收取没有批准的涉企保证金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 加快推进电子保函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2〕150号)。
根据《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搞“一刀切”,应当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一律不得收取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等情况,对诚信记录好的免收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额度),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通知》强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外,还应当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山东: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办法》共6章38条,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等应当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和不同类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确定,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向社会公布。凡列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办法》强调,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
河北: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在推进项目建设方面,河北省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鼓励支持企业或个人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部门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核准等方面给予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经营者,参与招标、竞争性谈判的单位不少于3家。鼓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向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直接缴纳处置费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其他经营方式。